浙江海盐:积极探索企业版“枫桥经验” 激活运输企业自治活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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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浙江省海盐县公安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创新建立“3+2”标准化管理制度及散装水泥车专用车辆动态监测平台,联合构筑行业自律性标准。规范施行以来,于2022年首度实现混凝土搅拌车、砂浆车、散装水泥车3类专用车辆交通亡人事故“零”发生。
共建专群联防机制,深化警企良性互动。主动指导混凝土水泥砂浆行业协会牵头制定“3+2”标准化管理制度,即车辆行驶速度、货物装载质量、标牌标识3项标准和驾驶员违规奖惩、“三色化”评级管理2项制度,逐步达成企业自律协议。深化警源治理,为县内5家混凝土企业、2家砂浆企业、7家运输企业配备14名企业警官,定期定向精准联络,协助企业及时发现、化解风险隐患。企业警官主动融入行业半月会商通报会,紧跟企业动态,同步更新“企业安全档案”,分析研判并指导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,形成“警协联动管理、企业自主治理”的工作格局。
共享数字监管平台,打造闭环自治生态。助力行业协会建成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动态监控平台,依托重力传感、GPS、4G实时视频、SDAS智能语音实时提醒报警等功能模块实现自动化监管,24小时自动分辨抓拍超限超载、超速、抽烟、接打电话、故意遮挡设备、疲劳驾驶、分神驾驶7项违规违法行为。落实专人每日视频巡查,梳理报警信息、监测安全指数、分析风险等级,形成“平台报警-视频回放-证据固定-开单督办-企业核查/申诉-结果回传”的闭环运行模式。交警大队定期登录平台抽查,推动落实整改。截至目前,平台在线专用车辆460辆,其中县内297辆,县外163辆;2022年以来,共处置违规违法行为788起。
共筑行业自律标准,实践全链规范治理。与发改散装水泥发展中心、混凝土行业协会专题会商,以“装载量不超8方”为标准,轻量化改装更新全县210辆混凝土车,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发生。明确混凝土专用车运输线路报备审批流程,将此纳入县内在建工地工程管理体系,形成行业规范发展共识。通过平台提醒、密集通报,倒逼企业采取经济奖罚手段加强管理,如实行记分考核制和发生事故“一键清零”制,分“月度安全行车奖”“年度安全行车奖”“三年零事故特别奖”“年度安全行车‘工龄’”四级叠加发放奖励。2022年度,协会表彰安全运输先进集体3家、先进个人10名,激励企业和驾驶员严格要求、规范履职。
(海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金春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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